早在西元十七世紀法國古典派經濟學家J. B. Say 就曾說過:「創業家(entrepreneur)能將經濟資源從生產力低的地方移轉到生產力高並且產值多的地方。」

Carland, Boulton 與Carland(1984)認為創業家是:「建立和管理企業,並企圖使企業獲利及成長的人。」

Bowen與Hisrich(1986)對創業家的定義是:「創業是一種投入努力與時間以開創事業的過程,必須冒財務、心理及社會的風險,最後得到金錢報酬與個人的滿足感。」

Hisrich (I988)認為創業家為:「冒社會、心理及財務上的風險,產生新事業,以獲得獨立與財務報酬的人。」

可歸納出學者對創業家之定義主要包含下列五項要素:

1. 創新、改革與創造
2. 承擔不確定性之風險與責任
3. 規劃及管理新組織
4. 資源整合
5. 比競爭者更能搶得先機

而陳家聲及吳奕慧所撰寫的華人創業家心理與行為特質之初探創業管理研究2007 年3 月第二卷第一期, p.1-30 裡面他們歸納出

創業家為:
「具有積極冒險之創業精神,敢於創新改革,願意承擔不確定之風險與責任,能夠妥善運用社會網絡及整合資源,發掘並掌握機會創造新事業」。
簡言之,創業家是「創造新事業體,並承擔風險與肩負達成目標的個人」。

綜合不同學者對創業精
神的定義,主要包含了五大構面:

1. 具有創新與創造能力,
2. 承擔不確定性與風險,
3. 洞察機會,
4. 追求獲取利潤,和
5. 獨特的個人心理特質。

而陳家聲及吳奕慧所撰寫的華人創業家心理與行為特質之初探創業管理研究2007 年3 月第二卷第一期, p.1-30 所寫的研究報告中指出

『能夠洞察機會、承擔風險,提出創新觀點堅持實踐,透過創新、創業的實踐,以獲取利潤之創新精神』。為創業家精神。

在工作經驗方面,大部分國內外的研究均發現:創業家都有相關領域之工作經驗,從事相關工作的經驗可培養個人的專業技能和對產業環境的敏銳度,而因工作經驗所產生的社會網絡關係也有助於創業時能夠獲得相關的資源與協助,因此具有較長且廣泛的工作經驗對創業有相當
的幫助,特別是高科技產業或技術型創業者,除了具備專業技術之外,還需要相當充分的產業知識,才能成功創業;

曾在中小企業有過超過兩年工作經驗者,其創業動機較任職大公司者為強,後者較缺乏創業的動力與誘因;此外,若對先前工作的不滿意度高,例如工作上的挫折、
缺乏挑戰性,這些因素也是促成個人尋求開創新事業的動力。

Park(1978)也指出創業家的特徵包括:積極進取、待人態度良好、領導能力強、肯負責任、組織能力強、勤勉努力、決斷力強、真實忠誠、堅毅不撓、體魄強健。

作者再利用探索性因素分析找出四個構面中各題項間的共同性,即找出華人創業家具備的心理與行為特質向度,其結果如下:

1. 從「自主與自律構面」中,萃取出「毅力」、「社會責任」、「自律」三個向度。

2. 從「社會網絡構面」中,萃取出「網絡經營能力」、「社交需求程度」兩個向度。

3. 從「創新突破構面」中,萃取出「創新前瞻」、「企圖心」兩個向度。

4. 從「領導溝通構面」中,萃取出「溝通能力」、「人際影響力」兩個向度。